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广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修订)的通告
桂农厅通告〔2023〕3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及相关规定,经多次调研、集中讨论,我厅制定了《广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修订)》,现予公布。
附件:广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9日
文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广西北斗作业监测终端农机购置补贴自治区补贴额一览表的通告
桂农厅通告〔2022〕5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及相关规定,经多次调研、集中讨论,我厅制定了《广西北斗作业监测终端农机购置补贴自治区补贴额一览表》,现予以公布。
附件:广西北斗作业监测终端农机购置补贴自治区补贴额一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日
文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广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修订)》的通告
桂农厅通告〔2022〕2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及相关规定,经多次集中讨论、专家论证,我厅制定了《广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修订)》,现予以公布。新的补贴机具要求、补贴标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市严格按照一览表内容,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18日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1—2023年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广西2021—2023年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
桂农厅发〔2021〕151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崇左市糖业发展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广西2021—2023年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广西2021—2023年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补贴额一览表(一)》,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12月29日
广西2021—2023年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广西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补贴机具范围及条件
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补贴机具范围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公布专项鉴定大纲的产品中选取,重点聚焦绿色智能和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由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建议,技术创新特征明显,能够弥补农业机械化发展短板,能够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二)已通过农机专项鉴定且信息完整准确上传至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对于现行推广鉴定大纲不能涵盖其创新功能的创新型产品,其安全性检查、适用地区性能试验项目应包括该类产品推广鉴定大纲中适用的评价项目。
(三)已在本自治区由鉴定机构实地检验并出具试验报告,或取得县级以上农业农村、检测、鉴定、推广、科研等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实地试验验证报告,或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进行适用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选定程序
拟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专项鉴定产品对应的品目按以下程序遴选确定:
(一)征集建议。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聚焦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面向基层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公开征集拟参与补贴的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建议。
(二)专家评议。邀请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试验鉴定、技术推广等方面专家和产业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校、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代表组成专家组,按照产品条件,对拟参与补贴的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进行评议,初步选定参与补贴的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并提出产品所属机具品目及对应的大纲(包括专项鉴定大纲及其修改单,属于现行推广鉴定大纲不能涵盖其主要功能和主体结构的,还应包括其对应的推广鉴定大纲,下同)建议。对争议较大的产品品目归属,书面征求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意见。
(三)审定公示。经集体研究审定后,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发布实施。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公布内容包括补贴品目、产品名称及对应的大纲。原则上,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种类范围按年度进行调整。
四、补贴实施
(一)实施期限。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补贴实施周期一般为三年,可根据需要按年度调整。具体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周期、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证书有效期等确定。专项鉴定大纲转化为推广鉴定大纲后,按该专项鉴定大纲进行鉴定的产品,其补贴资质最多可延长至其鉴定证书有效期止后一年。
(二)资金规模。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补贴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区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年度资金规模总量不超过4000万元。
(三)补贴额确定和发布。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补贴额确定和发布工作。
(四)实行书面承诺。农机专项鉴定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对产品质量、经销商管理、销售价格真实性、售后服务、退换货及纠纷处理等方面进行书面承诺。
广西2021—2023年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补贴额一览表(一)
大类 |
小类 |
品目 |
档次名称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中央 补贴额(元) |
类型 |
备注 |
耕整地机械 |
整地机械 |
宿根整理机 |
悬挂式1行甘蔗平茬机 |
悬挂式、1行、单行工作幅宽≥0.8m |
8000 |
非通用类 |
专项鉴定产品 |
种植施肥机械 |
种子播前处理和育苗机械设备 |
块(根)茎种子分切机 |
生产率≥0.1t/h双工位电动切种机 |
生产率≥0.1t/h、双工位、电动切种机 |
3500 |
非通用类 |
专项鉴定产品 |
种植施肥机械 |
种子播前处理和育苗机械设备 |
块(根)茎种子分切机 |
生产率≥2.5t/h甘蔗切种机 |
生产率≥2.5t/h |
9500 |
非通用类 |
专项鉴定产品 |
种植施肥机械 |
种子播前处理和育苗机械设备 |
育秧(苗)播种设备 |
生产率≥500盘/h履带自走式秧盘育秧播种机 |
取浆灌浆、播种、排肥联合作业;生产率≥500盘/h;履带自走式 |
50000 |
非通用类 |
专项鉴定产品 |
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 |
饲料(草)收获机械 |
其它饲料(草)收获机械 |
电池容量:≥7.8Ah;额定电压≥24v手持式电动采桑机 |
型式:电动背负手持式;每组电池容量≥7.8Ah,额定电压≥24V,采摘效率≥21kg/h |
800 |
非通用类 |
专项鉴定产品 |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
糖料初加工机械 |
甘蔗除杂设备 |
配套总功率≥50kW,生产率≥15t/h甘蔗除杂设备 |
上料、除杂联合作业;配套总功率≥50kW,生产率≥15t/h |
50000 |
非通用类 |
专项鉴定产品 |
畜禽产品采集储运设备 |
畜禽产品采集 设备 |
采蚕机 |
生产率≥500盘/h电动采蚕机 |
生产率≥500盘/h;电动 |
1000 |
非通用类 |
专项鉴定产品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广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2021—2023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要求及相关规定,经多次集中讨论、专家论证,我厅制定了《广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现予以通告。
围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我区主要农作物和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机具的推广应用,我厅对自走履带式旋耕机、水稻插秧机、甘蔗种植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差速转向履带式拖拉机等5类产品提高了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后的补贴额已体现在一览表中。自治区财政累加补贴部分待与有关部门沟通后,再予以公布。
附件:广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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