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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广西“农机3·15”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2024-03-05 17:10     来源:自治区农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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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农机中心: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和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农机化总站(质)函〔2024〕14号)要求,决定在全区统一开展“农机3·15”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强弱项,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助力春耕生产,提质增效,加快提高单产、提升产能,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持续打造“农机3·15”活动品牌。 

    二、活动主题

    提质增粮推技术 护农增效提单产。

    三、组织形式及活动安排

    (一)组织形式。

    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二)活动内容。

    围绕农机质量监管、农机质量投诉服务、机收减损技术推广应用,全区统一活动主题、统一活动时间、统一活动标志、共享活动资料,宣传政策法规、投诉指南、投诉维权、典型案例、识假辨假及农机具购买使用维修常识等内容。

    (三)活动形式。

    1.“线上”。3月11日起,自治区农机中心网站开设“农机3·15”专栏,利用“广西农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围绕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补短板、农机质量监管等政策法规,提高单产、提升产能技术应用和农机质量投诉服务等内容进行宣传,实时发布活动信息。网站首页宣传持续到3月底,过后继续进行常态化宣传。

    各地结合实际,以各级农机部门网站平台为基础,结合各类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视频社区平台、手机短信等,线上联动开展“农机 3·15”活动宣传。

    2.“线下”。3月15日在玉林市博白县设立主会场,举办广西“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启动仪式。各市、县农机质量投诉部门要结合春管春耕、农机备耕安全检查及技术推广等现场活动,择机在3月份开展“农机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结合当地春季田管及春耕生产等工作部署,组织做好“农机3·15”活动,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人员,落实工作职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畅通投诉渠道。各级农机质量投诉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投诉电话接听、处理线上、线下等投诉和咨询服务。

    (三)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机质量监管政策和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机消费者依法购机和维权意识、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信息宣传员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发表新闻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效果。

    (四)及时做好总结。自治区农机中心汇总各市报送的相关数据、总结活动情况和成效,收集工作意见建议等,形成广西“农机3·15”活动总结,积累经验,查找不足,为提升“农机3·15”活动效果,做好农机化质量工作打下基础。

    (五)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市于3月29日前将辖区内活动图片、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和本市活动总结,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到自治区农机中心标准与信息化部。联系人:孙勇军,0771—3112041,电子邮箱:biaozyxxhb@njfwzx.gxzf.gov.cn。


    附件:XX市2024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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