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农机办〔2024〕6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中心鉴定站鉴定,广西奋进智能农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 4种产品(见附件1)通过专项鉴定,准予核发试验鉴定证书。
在2024年广西农机鉴定产品证书有效期内核验中,贵港市欧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未能提供进行一致性检查的样机,核验结论为不合格。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撤销以上2家企业生产的2种产品(见附件2)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发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4年第五批)
2.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撤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4年第二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