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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2024—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11-15 17:4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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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内部风险防范,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我中心拟采购2024—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三)项目预算:50000元/年。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提供日常涉法事务的咨询处理及案件代理服务。常年法律顾问费用为50000元/年,案件代理费用由双方参照广西律师收费相关办法另行协商确定。

(二)服务内容:

1.日常法律咨询服务。指派专业服务能力与我中心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3名以上执业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重大行政决策及文件审查。对我中心拟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3.法律咨询。对我中心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解答,重大事项应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每年出具不超过40份(含)法律意见书。对来源于12345热线等渠道的咨询件、投诉件办理情况提供法律咨询。

4.合同文本或其他法律文书等的草拟、审查和修改审核。对我中心拟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协助提出法律咨询意见。一般合同出具合同修改稿标注版,重大合同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5.协助完善我中心内部规章制度并参与法律培训教育工作。帮助我中心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推进依法行政。针对事务处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法律风险提示,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协助对我中心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与我中心业务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

6.就我中心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

7.根据我中心委托,接受具体案件代理,参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案件审理活动。

8.其他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材料:

1.报价单。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情况简介,包含律师机构所成立时间、规模、专职律师人数情况等。

3.服务方案。结合采购公告中的服务内容设计服务方案。

4.拟服务本项目的律师情况介绍、学历、执业年限、荣誉获得情况、近五年来有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职能部门担任法律顾问的经历(需提交服务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来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或行政复议案件经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案件委托代理合同、法院裁判文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等)。

(三)投标材料一式五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提交。

五、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

(二)提交地点:广西南宁市思贤路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办公楼803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恩琦,0771—5626453。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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