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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审核工作,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产品图片上传要求
企业须上传4张产品图片,分别为产品正前面、正左侧面、正右侧面、正后面,确保图片为清晰的彩色图片且图片所展示的产品装配完整,无杂物遮挡。涉及外观变更的产品上传的图片必须为变更后的产品图片。
二、检验报告上传要求
企业须上传完整、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盖章原件扫描件),并上传至“配置参数及其他证明文件”栏。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农机中心产业发展部,联系人:梁泉,联系电话:0771—3141170。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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