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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5-29 17:00     来源:桂农机办〔2020〕85号     作者:桂农机办〔202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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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

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构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我区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农机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客观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高我区农机合作社整体发展质量和水平,引导农机合作社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带动小农户致富增收、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开展空壳社清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 11 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精神,各市要充分认识农机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工作对新形势下规范合作社管理的重要性,对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及时更新广西农机社会化服务报送系统中农机合作社的基本情况,巩固农机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成效,持续抓好“空壳社”清理工作,不断提升农机合作社运营水平。

二、加强农机合作社信息化建设

各地要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加强信息化建设,在作业农机上安装远程监控和自动驾驶系统,并将作业数据接入广西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北斗导航技术进一步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技术培训、财务社务管理,积极发展网上订单作业,促使农机合作社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生产作业成本大幅降低,市场竞争能力逐渐增强。

三、加强农机示范社评比指导

各地要做好农机合作社情况统计,详细了解本地区农机合作社的基本情况和经营情况。对于具备一定规模、效益良好的农机合作社,要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加强指导,引导合作社参与国家及自治区的示范社评比,并指导它们做好参评材料填报工作。要鼓励有条件的农机示范社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创建活动,树立可学可比的样板,营造规范办社、比学赶超、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打造农机合作社升级版,通过示范带动,推动我区农机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四、切实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各地要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优先满足贫困地区合作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做到应补尽补。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购买先进适用农机具,加强技术指导,进一步提升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宣传农机深松深耕作业补贴、甘蔗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补贴和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补贴政策,引导农机合作社开展农机作业,做好小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生产托管服务,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合作社经营效益。

五、做好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试点工作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组织开发了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推动整合服务资源,畅通供需对接渠道。各地要积极引导组织本地区农机合作社注册农服平台,并发布服务信息。2017-2020甘蔗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县应在2020年6月底前登录农服平台“项目管理”板块,填报2020年生产托管项目实施的服务区域、服务主体、服务面积、补助环节、补助金额等具体情况,并完成建立服务组织名录库建设。

六、加强合作社典型宣传

各地要认真组织策划、做实做好典型农机合作社宣传报道工作。要加大力度,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多条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重点报道农机合作社组织投入农机作业服务情况、为贫困户、五保户等特殊农户开展免费或优惠代耕代种机械化作业服务情况,充分展示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和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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