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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农机质量管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2-23 17:25     来源:桂农机办〔202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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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农机中心

为做好全区农机质量管理宣传工作,我中心制定了《2021年广西农机质量管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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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农机质量管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2021“十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做好农机化质量宣传工作,强化农机质量投诉维权宣传,推进农机质量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质增效,减损护农”为主题,各地结合实际,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春耕春播、双抢、秋收等重要时段,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核机验机、农机质量投诉、农机质量调查、农机化技术推广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质量监管政策宣传和投诉维权、识假辨假及粮食减损等宣传。继续大力倡导“生产企业诚信制造、销售企业诚信经营、维修网点诚信维修、售后服务诚信三包、农机用户诚信使用”,营造社会打假护农、关心保护农民利益、增强企业自律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推进农机质量提升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3·15”宣传活动

利用网站专题专栏、微信公众号和其他新媒体形式,以图文、视频、问答互动等动静态结合方式,发布政策法规、实用技术、服务指南、消费警示等。继续开展“生产企业诚信制造、销售企业诚信经营、维修网点诚信维修、售后服务诚信三包、农机用户诚信使用”为内容的农机质量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制作农机质量投诉、安全生产知识等宣传展板,悬挂“提质增效减损护农保春耕”主题宣传横幅,向农民传授农机产品识假辨假知识,指导农民科学购机,提供农机质量投诉机构电话查询方式和质量投诉注意事项,方便农民投诉维权,努力营造“聚力提质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

(二)持续开展农机质量管理常态化宣传

抓住春耕春播、双抢、秋收等农时,紧密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核机验机、农机质量投诉、农机质量调查、农机化技术推广等工作,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醒、情况通告、结果公布、典型案例分析等。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在农机销售企业、农机合作社、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购机补贴办理窗口、基层农机推广部门、乡村政务公开栏等多个地点,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等发布新闻信息,及时宣传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信息、亮点和经验,曝光扰乱农机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扩大活动效果,提高农机经营企业的质量服务意识和农机用户的质量维权意识,营造诚信健康的农机市场氛围,为保障农机化生产正常进行奠定基础。

(三)夯实农机质量信息宣传基础

各级农机化部门要重视农机质量信息宣传,制定信息宣传工作制度,通过加强交流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员素质和水平,持续提升宣传信息质量,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强化农机质量信息宣传工作,借助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农机质量信息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化部门要将农机质量息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年工作安排,落实活动人员、保障活动经费,确保各项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注重资料编制。各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印制有关农机质量投诉、安全知识宣传板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典型案例分析等宣传资料以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宣传,提高宣传活动吸引力,提升活动效果。

(三)注意材料收集。信息宣传是农机质量投诉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农机质量投诉机构开展活动一项重要内容具体内容有宣传活动开展场次、投诉机构信息公布、工作信息报道和工作总结报送等方面,请注意收集相关的文件、资料、照片、报道等佐证材料。

(四)及时报送总结。各级农机化部门在每次开展农机宣传活动后,要如实记录活动情况(附件1),按时汇总信息报道情况(附件2),531日前1031日前,县级分别向市级报送上半年和全宣传总结及附件1、附件2610日前和1110日前,市级分别自治区农机中心报送各市辖区内上半年和全年的宣传总结及附件1、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扫描件)。联系人:蒙倩如,联系电话:0771-4793102,邮箱:gxnjzljd@foxmail.com

附件:1.2021年广西农机质量管理宣传活动情况报表

      2.2021年广西农机质量管理宣传信息汇总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