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原《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同时废止。新判定标准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一)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违反规定载人10人以上的,以及超限、超载100%以上的;(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作业过程中,10人以上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三)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或相关个人未履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职责,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消除在用农业机械制动或转向系统失效、主要安全防护部件缺失等风险隐患的;(四)对于情况复杂,难以直接判定是否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各地农业机械化管理部门可以商请有关部门或者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研究论证后综合判定。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新判定标准的宣传贯彻、落地实施等工作,全力抓好农业机械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持续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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