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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2023-04-27 16:56     来源: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作者: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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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工作协调和对外联络。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规范性文件及中心工作计划、总结。负责中心主任会议、办公会记录、纪要编发及重要事项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机事业经费和重大农业机械化项目资金、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二)人事部。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劳资、职称等工作。承担农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开展培训业务。

(三)产业发展部。调查研究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配合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作业补贴、更新补贴等政策实施。承担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农机投入生产、抗灾救灾和农村经济建设。承担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引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承担农机融资租赁等引导金融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

(四)科技推广部(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负责调研提出重点农业机械化科技措施和重大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对策建议。承担农业机械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负责农业机械化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的引进开发、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承担农业机械化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的立项论证和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与装备的展示演示和咨询服务。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交流与合作。

(五)安全监理部(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指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驾驶证管理业务工作。组织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承担农机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参与重、特大农机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承担农业机械考验员和事故处理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六)试验鉴定部(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站)。承担农业机械鉴定及农机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承担农业机械鉴定结果通报、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农业机械相关鉴定大纲制修订工作。

(七)标准与信息化部。配合研究起草农业机械化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农机质量投诉体系建设、农机投诉处理及在用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调查等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并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具体工作,构建广西农业机械化合作与发展服务平台。承担全区农业机械化生产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信息收集、发布。承担农业机械化相关宣传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部。负责中心离退休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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