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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自治区“八五”普法中期 表扬单位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4-25 16:35

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工作通知》(桂法办通〔2024〕5号)精神,经中心党委评审评议,拟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安全监理站为自治区“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4月24日至4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4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农机中心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59号,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2868423、5623551。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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