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技术性支撑和事务性服务。
(2)调查研究国家农业机械化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方向以及有关设施农业、农用航空、保护性耕作和节水农业装备等重大经济、技术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
(4)配合起草农业机械产品需求与科研导向目录、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及农机生产、维修、作业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相关论证。指导重大农业机械科研攻关和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科研攻关和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负责农业机械新技术引进、开发、示范、推广、应用。
(5)承担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6)承担农业机械鉴定、农业机械产品检验检测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质量投诉的技术服务工作。
(7)承担农业机械化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具体工作,拟订农业机械化数据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信息工作。
(8)承担农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机使用管理和驾驶操作等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9)完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本年度机构情况无变化。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5575.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75.58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04.92万元,增长24.7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75.5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04.92万元,增长24.71%,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冠疫情已缓解,各单位压减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指标减少;二是2021年追加了追加广西柳州农机公司改制的职工安置项目,用于企业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等,2020年未有此类追加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64万元,为以前年度项目支出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28 %,主要原因是该结转的项目资金有费用发生。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5576.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576.2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54.4万元,增长2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50.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的支付、离休人员的工资和补助、退休人员的补助、死亡抚恤金以及原所属企业改制的企业关闭破产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66.39万元,增长179 %,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了企业改制经费,用于企业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及年中追加抚恤金支出、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2.卫生健康支出(类)114.7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单位部分的支出。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51万元,增长12.23%,主要原因是由于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及新增人员,医疗保险基数增加,需支付的医疗保险金也随之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3910.0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工资、奖金及各项补助的发放、开展部门业务的定额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等。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59.3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冠疫情已缓解,各单位压减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指标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0.36万元,主要用本部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5.55万元,增长8.41 %,主要原因是由于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及新增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需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也随之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2020年也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1.64万元,为以前年度项目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该结转的项目资金有费用发生。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5.5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53.75万元,增长23.3%。其中:基本支出3206.44万元,项目支出2369.14万元。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07.94万元,支出决算为557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87.5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45%。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的支付、离休人员的工资补助、退休人员的补助、死亡抚恤金以及原所属企业改制的企业关闭破产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未列支死亡抚恤金,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追加,也追加离退休补助费用、社会保险金等;年中还追加了柳州公司企业改制经费,用于企业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因此预决算差异较大。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4.79万元,支出决算为11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单位部分的支出。预决算无差异。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819.46万元,支出决算为391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7%。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工资、奖金及各项补助的发放、开展部门业务的定额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等。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中有追加工资、绩效奖金等,及项目资金财政收回等情况,因此预决算有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6.14万元,支出决算为20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4%。主要用本部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预决算差异是因职工工资增加及新进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年中根据实际对住房公积金进行了追加。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06.4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40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5%。本年度有人员工资增加并追加、同时追加了住房公积金经费及年终绩效奖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9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3%。根据本年支出的实际情况,向财政申请压减了部分公用经费指标。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5%。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了离休人员的工资和补助、退休人员的补助、死亡抚恤金等经费。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20年度也没有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2020年度也没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8%,比上年减少8.1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本年度不得安排公务出国,并压减了“三公”经费指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0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上年该项支出也是0万元,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本年度不得安排公务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上年度也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3%,比上年减少6.99万元,原因是因新冠疫情,业务往来减少,且财政要求“三公”经费减少开支。。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7.07万元,平均每辆2.4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7%,比上年减少1.16万元,原因是因新冠疫情,业务往来减少,且财政要求“三公”经费减少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6次,人次231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1.2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8.41万元,降低6.77%。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影响,业务往来减少,根据本年支出的实际情况,向财政申请压减了公用经费指标。2021年比2020年增加6.7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数量增加,新录用5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0.01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21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9.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4.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9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3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17%。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专家评审结果为89.37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为举办一次2021年中国国际甘蔗生产机械化博览会和中国农机装备走出去高峰论坛,展会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论坛人数100人以上,参展单位100家以上等。
此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内部分地区疫情暴发,经请示区人民政府项目延期举办,本年度未能按计划实施,无法进行项目绩效评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