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技术性支撑和事务性服务。
(2)调查研究国家农业机械化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方向以及有关设施农业、农用航空、保护性耕作和节水农业装备等重大经济、技术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
(4)配合起草农业机械产品需求与科研导向目录、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及农机生产、维修、作业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相关论证。指导重大农业机械科研攻关和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科研攻关和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负责农业机械新技术引进、开发、示范、推广、应用。
(5)承担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6)承担农业机械鉴定、农业机械产品检验检测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质量投诉的技术服务工作。
(7)承担农业机械化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具体工作,拟订农业机械化数据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信息工作。
(8)承担农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机使用管理和驾驶操作等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9)完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本年度机构情况无变化。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4669.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69.82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05.76万元,下降16.2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69.8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05.72万元,下降16.25%,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冠疫情原因,部分会议和培训未能召开,业务出差减少,因此本年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2021年追加了追加广西柳州农机公司改制的职工安置项目,用于企业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等,2022年未有此类追加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4669.8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669.82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06.41万元,下降16.2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29.7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的支付、离休人员的工资和补助、退休人员的补助、死亡抚恤金以及原所属企业改制的企业关闭破产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720.64万元,下降53.36%,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了企业改制经费,用于企业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本年度无此类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11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单位部分的支出。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0.44%,主要原因是由于职工工资正常增涨及新增人员,医疗保险基数增加,需支付的医疗保险金也随之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3732.5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工资、奖金及各项补助的发放、开展部门业务的定额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等。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77.49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冠疫情原因,部分会议和培训未能召开,业务出差减少,因此本年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192.22万元,主要用本部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8.14万元,下降4.06 %,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退休人员较多,住房公积金也随之减少。
5.结余分配0万元,2021年也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69.8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06.41万元,下降16.25%。其中:基本支出3155.3万元,项目支出1514.52万元。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11.88万元,支出决算为466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6%。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26万元,支出决算为62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83%。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的支付、离休人员的工资补助、退休人员的补助、死亡抚恤金等。年初预算未列支死亡抚恤金,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追加,也追加离退休补助费用、社会保险金等,因此预决算差异较大。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3.06万元,支出决算为1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单位部分的支出。因本年度退休人员较多,预决算稍有差异。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863.36万元,支出决算为373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1%。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工资、奖金及各项补助的发放、开展部门业务的定额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等。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中有追加工资、绩效奖金等,及项目资金财政收回等情况,因此预决算有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9.5万元,支出决算为19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5%。主要用本部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预决算差异是因本年度退休人员较多,上缴金额减少,预决算稍有差异。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55.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2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9%。本年度有人员工资增加并追加、同时追加了住房公积金经费及年终绩效奖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2%。根据本年支出的实际情况,向财政申请压减了部分公用经费指标。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24%。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了离休人员的工资和补助、退休人员的补助、死亡抚恤金等经费。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21年度也没有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2021年度也没有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16%,比上年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因公出行公务用车增加,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5.0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上年该项支出也是0万元,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本年度不得安排公务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上年度也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6%,比上年增加8万元,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因公出行公务用车增加,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有所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农机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5.07万元,平均每辆3.1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5%,比上年减少1万元,原因是因新冠疫情,业务往来减少,且财政要求“三公”经费减少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次,人次14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7.9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1.98万元,降低12.38%,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影响,业务往来减少,根据本年支出的实际情况,向财政申请压减了公用经费指标。比2021决算数减少23.27万元,降低5.95%。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反复,差旅费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8.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5.35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5.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88%;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 2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005.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022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的支出。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 26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6.3%;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7%。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指标值设置偏离率较高,例如,整体支出指标中的质量指标:提交标准制修订立项通过率≥90%,实际完成值为71.43%。已报批7项标准规范,已获得批准发布5项标准规范。提交标准制修订立项通过率71.43%。存在指标值设置过高的问题;二是部分指标设置未考虑实际实施难度,在政府补贴农机具专项项目中产出指标的数量指标,因作业监测终端因系统未完善,作业检测终端补贴数据统计困难。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调研力度,对重要项目和关键预算绩效目标坚持案头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深入一线开展农机化项目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大农机化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教育和实践锻炼,促进提升全区农机化系统干部业务水平,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三是科学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既要参考历史标准,又要考虑环境因素,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做到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值。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国国际甘蔗生产机械化博览会项目自评得分为99.4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0万元,执行数为429.95万元,完成预算的93.4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2022年10月前完成会展服务招标,总投入429.95万元。二是在12月17-18日,2022中国—东盟农业机械暨甘蔗机械化博览会在广西南宁成功举办,期间,线上线下共有190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参展,展览规模达3.5万平方米,线上线下观展人员达32.21万人次。三是博览会向群众展示先进适用农机具,提高群众对农机生产的认识,现已成为广西与东盟合作发展的重要渠道。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中的质量指标设置过低,参展企业≥100家,实际完成值为190家。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调研力度,对该绩效目标坚持案头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减少指标的偏离率。
该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_中国国际甘蔗生产机械化博览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