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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8-24 08:05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技术性支撑和事务性服务。

(2)调查研究国家农业机械化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方向以及有关设施农业、农用航空、保护性耕作和节水农业装备等重大经济、技术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

(4)配合起草农业机械产品需求与科研导向目录、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及农机生产、维修、作业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相关论证。指导重大农业机械科研攻关和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科研攻关和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负责农业机械新技术引进、开发、示范、推广、应用。

(5)承担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6)承担农业机械鉴定、农业机械产品检验检测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质量投诉的技术服务工作。

(7)承担七业机械化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具体工作,拟订农业机械化数据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信息工作。

(8)承担农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机使用管理和驾驶操作等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9)完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根据自治区机构改革精神,撤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建制,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归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原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二层机构广西机电工程学校,归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管理二层机构。

(一)新组建的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人事部;

(3)产业发展部;

(4)科技推广部(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5)安全监理部(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6)试验鉴定部(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站)。

(7)标准与信息化部。

离退休人员工作部,负责中心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19年预算有一个二层预算单位,为广西区农机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10月,因机构改革,该机关服务中心并入农业农村农机关服务中心,其人员并入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中心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单位构成与2018年存在较大差异,2018年决算数据与2019年不具有可比性,因此本次决算公开中本年度数据将不与2018年决算数据作对比。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5849.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49.52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849.5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92.6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5769.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769.4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70.1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的支付、离休人员的工资和补助、退休人员的补助、死亡抚恤金以及原所属企业改制的企业关闭破产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91.4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单位部分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3837.3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工资、奖金及各项补助的发放、开展部门业务的定额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170.51万元,主要用本部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92.6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6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1.24万元,项目支出3038.21万元。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97.89万元,支出决算为576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71.5万元,支出决算为167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9.6%。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的支付、离休人员的工资补助、退休人员的补助、死亡抚恤金以及原所属企业改制的企业关闭破产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未列支企业关闭破产补助和死亡抚恤金,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追加,也追加离退休补助费用等,因厅预决算差异较大。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1.49万元,支出决算为9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单位部分的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78.08万元,支出决算为383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工资、奖金及各项补助的发放、开展部门业务的定额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等。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对职工工资及补贴、年终绩效追加了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6.82万元,支出决算为17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主要用本部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年中根据实际对住房公积金进行了追加。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1.2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98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6%。本年度有人员工资增加并追加、同时追加了住房公积金经费及年终绩效奖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6%。因本年度机构改革原因,上半年业务工作未能开展,导致费用支出减少;同时本年度压缩了“三公两会”的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2%。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了离休人员的工资和补助、退休人员的补助、死亡抚恤金等经费。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0.6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6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4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办理签证费用,出国保险费用及组团出国费用(其中已含出境的差旅费及车票款)。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0.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0.6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0.61万元,平均每辆3.6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8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7次,人次375次。

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二层机构广西机电工程学校,归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管理二层机构。本中心单位构成与2018年存在较大差异,三公经费也大幅减少,2018年决算数据与2019年不具有可比性,因此本年度三公经费将不与2018年三公经费具体数据作对比。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2.1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9.37万元,降低1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职能转换过程中,一些证件办理需要时间,造成部分业务工作未能如常开展,费用开支减少;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也减少“三公两会”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3.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8.74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19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3.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4.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2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9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2.58%。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组织此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69.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结果97分,专家评审结果88.5分,整体支绩效评价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追加自治区农机中心玉林农机公司企业改制费用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设置绩效目标是职工安置率、职工社会保障费、医疗保险欠费支付完成率,两项目标完成度100%。

追加自治区农机中心2019年中国国际甘蔗生产机械化博览会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设置绩效目标,举办一次中国国际甘蔗机械化博览会和中国农机装备走出去高峰论坛,展会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论坛人数100人以上,参展单位100家以上等。我中心2019年10月前完成博览会审批,2019年11月前完成招商招展工作及论坛专家邀请工作,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中国博览会和农机论坛举办工作。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对、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