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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8-24 16:06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23〕10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预算基本情况

2021年,部门年初预算总额4507.94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调整后预算总额为5575.5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全年共支出557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6.44万元,占总支出的57.5%,项目支出2369.78万元,占总支出的42.5%。当年度预算执行率为99.97%。本部门上年无结转项目。

2022年本部门年初预算安排4611.8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调整后预算总额为4669.8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全年共支出557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5.30万元,占总支出的57.5%,项目支出1514.52万元,占总支出的42.5%。当年度预算执行率为99.97%。

本部门年中调整的项目有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年初安排15万元,年中调减15万元,调整后项目资金0万元。追加的项目有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项目,项目资金240.72万元,项目支出240.72万元,支出进度100%。

本部门补助市县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5250万元,全年支出15250万元,支出进度100%。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对27个预算支出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由中心各部室对照所负责的指标,整理汇总绩效自评所需数据及文件提交办公室,办公室结合相关业务部室提交的材料,查阅财务资料、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在整个绩效自评工作过程中与相关业务部室进行反复沟通,做到资料完整,数据真实、准确。我中心以2022年度申报的预算绩效目标为基础,结合实际并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赋予权重分值,填写绩效自评表。根据绩效自评打分结果,结合部门履职情况,撰写自评报告。

三、自评结果及分析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一等,整体支出自评93.34分。其中,产出指标占50分,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占30分,分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占10分;预算执行占10分。具体如下:

数量指标1:甘蔗收获机自治区累计补贴数量≥500台,实际完成值573台,赋2分,得2分。

数量指标2:作业监测终端自治区累计补贴数量≥1500套,实际完成值0套,赋2分,得0分。

数量指标3:完成农机化标准和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数量≥5个,实际完成值5个,赋2分,得2分。

数量指标4:鉴定大纲制定(修订)个数≥6个,实际完成值7个,赋2分,得2分。

数量指标5:建设高效机收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个数=7个,实际完成值7个,赋3分,得3分。

数量指标6:建设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个数=11个,实际完成值11个,赋3分,得3分。

数量指标7:举办甘蔗机械化博览会场次=1场,实际完成值1场,赋3分,得3分。

数量指标8:建设甘蔗生产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园区)个数=1个,实际完成值1个,赋3分,得3分。

数量指标9:开展农机质量调查=3项,实际完成值3项,赋2分,得2分。

数量指标10:完成试验鉴定项目数量≥100项,实际完成值130项,赋2分,因完成值高于指标值30%,扣0.1分,得1.9分。改进措施:依据历年数据合理调整年初设定的指标值,尽量贴合实际完成值。

数量指标11:农机安全宣传月活动开展次数=1次,实际完成值1次,赋2分,得2分。

数量指标12:举办农机化业务培训班场次≥20场,实际完成值18场,赋3分,因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无法举办部分培训班,扣1分,得2分。改进措施:积极按计划举办培训,以后年度按期完成培训任务。

质量指标1:农机具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率=100%,实际完成值100%,赋1分,得1分。

质量指标2: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发放率=100%,实际完成值100%,赋1.5分,得1.5分。

质量指标3:农机购置补贴对象准确率=100%,实际完成值100%,赋1分,得1分。

质量指标4:提交标准制修订立项通过率≥90%,实际完成值71.43%,已报批7项标准规范,已获得批准发布5项标准规范。提交标准制修订立项通过率71.43%。赋1分,扣1分,得0分。偏差原因:年初预估提交标准制修订立项通过率90%以上,预估指标值与实际完成值偏差较大,指标目标设置过高。改进措施:依据历年数据合理调整年初设定的指标值,尽量贴合实际完成值。

质量指标5: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验收通过率=100%,实际完成值100%,赋1.5分,得1.5分。

质量指标6:博览会展会面积≥2.5万平方米,实际完成值3.5万平方米。赋1分,因完成值高于指标值30%以上,得0.9分。改进措施:依据历年数据合理调整年初设定的指标值,尽量贴合实际完成值。

质量指标7:博览会参展企业数量≥100家,实际完成值190家。赋1分,因完成值高于指标值30%以上,扣0.1分,得0.9分。改进措施:依据历年数据合理调整年初设定的指标值,尽量贴合实际完成值。

质量指标8:选取质量调查样本入户覆盖率≥95%,实际完成值100%,赋1分,得1分。

质量指标9:现场接受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机手覆盖面≥85%,实际完成值90%,赋1分,得1分。

质量指标10:培训计划执行率=100%,实际完成值85.71%,赋1.5分,因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无法举办部分培训班,扣0.5分,得1分。改进措施:积极按计划举办培训,以后年度按期完成培训任务。

质量指标11:总结完善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线路和农机化技术推广模式≥10套,实际完成值11套,赋1.5分,得1.5分。

时效指标1:优特创新示范基地项目、高效机收糖料蔗示范基地验收时间在2022年12月前,实际优特创新示范基地项目、高效机收糖料蔗示范基地均在2022年12月前完成验收。赋1分,得1分。

时效指标2:预算资金支出进度达到自治区财政支出进度绩效考核要求,实际为2022年1-3月区本级预算支出进度25.6%,1-6月支出进度42.1%,1-9月67.7%,1-12月93.3%;,补助市县项目支出进度100%,达到自治区财政支出进度绩效考核要求。赋2分,得2分。

时效指标3:补助市县项目资金下达时间在2022年3月前,实际补助市县项目资金于2021年12月28日下达。赋1分,得1分。

成本指标1:博览会展会服务招标经费=430万元,实际博览会展会服务招标中标合同金额429.95万元。赋1分,得1分。

成本指标2:高效机收糖料蔗示范区建设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实际高效机收糖料蔗示范区建设财政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8%。赋1分,得1分。

成本指标3: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农机化示范基地财政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50%,实际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农机化示范基地财政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48%。赋1分,得1分。

成本指标4: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按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实际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按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实施。赋1分,得1分。

经济效益指标1:每个创新示范基地年节本增收≥100万元,实际完成值100万元。赋3分,得3分。

经济效益指标2:每个创新示范基地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环节年减少用100个工量,实际完成值600个,赋3分,因完成值高于指标值30%以上,扣0.3分,得2.7分。改进措施:依据历年数据合理调整年初设定的指标值,尽量贴合实际完成值。

社会效益指标1:全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幅度≥0.8%,实际完成值1.7%,赋3分,因完成值高于指标值30%以上,扣0.1分,得2.9分。改进措施:依据历年数据合理调整年初设定的指标值,尽量贴合实际完成值。

社会效益指标2: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65%,实际完成值68.3%,赋3分,得3分。

社会效益指标3: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80.8%,实际完成值83.68%,赋3分,得3分。

社会效益指标4:甘蔗生产机械化水平≥65%,实际完成值69.06%,赋3分,得3分。

社会效益指标5:补贴资金拉动社会资本投入农机总额≥8000万元,实际完成值51900万元,赋3分,因完成值高于指标值30%以上,扣0.3分,得2.7分。改进措施:依据历年数据合理调整年初设定的指标值,尽量贴合实际完成值。

生态效益指标: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应持续提高,实际已持续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赋3分,得3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1:小型农机具可使用时间≥3年,实际小型农机具可使用3年。赋3分,得3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2:大型农机具可使用时间≥5年,实际大型农机具可使用5年。赋3分,得3分。

满意度指标1:社会公众满意度≥85%,实际完成值79.93%,赋5分,扣1分,得4分。改进措施:加大对农机化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满意率。

满意度指标2:享受农机购机补贴和贴息农民满意度≥85%,实际完成值85%,赋5分,得5分。

我中心年初安排预算19861.88万元,年度调整391.35万元,调整后预算20253.23万元,全年执行19919.82万元,预算执行率98.35%。预算执行占10分,得9.84分。

(二)27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结果有25个项目为一等,2个项目为二等。项目自评得分情况,自评得分100分有6个项目,95-99.99分有16个项目,90-94.99分有3个项目,85-89.99分有2个项目;27个项目自评平均分为97.23分。

1.农机化调研指导专项,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6.42分。主要成效一是完成11个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调研指导。二是进一步加快培养和选拔农机行业高技能人才,组织我区优秀选手3人集训15天,参加全区农机职业技能比赛。

2.农机监理业务专项,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7.66分。主要成效一是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证书类型7类,发放牌证合规率达100%。二是发放安全宣传画册25万册,群众农机安全意识持续提高。

3.物业社会化管理,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8.57分。主要成效一是按时完成政府采购,2022年5月20日购买完成物业管理服务。二是对思贤路、安吉路办公区实施安保、保洁、维修等物业服务,保证单位正常运转。

4.农机化网络使用及维护专项,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9.21分。主要成效一是对全中心信息网络进行维护,保障了中心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项目各方密切配合,及时沟通,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5.培训专项,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5.41分。主要成效一是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讨培训班、水稻、甘蔗、优势特色农作物、养殖、丘陵山区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等各类农机化技术培训班、全区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业务培训班、农机化信息宣传培训班、全区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牌证管理人员培训班等18期培训班,培训学员出勤率100%,培训效果持续提高。二是通过开展农机化专业及理论培训,整体提升学员的农机化专业水平。

6.广西大型甘蔗机械化试验检测鉴定基地,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8.01分。主要成效一是完成了甘蔗示范园区内300亩宿根甘蔗地块的平茬、190亩甘蔗新植、全部490亩的耕整地、培土施肥植保、甘蔗收获等工作并形成了园区管理记录。二是新增设施设备建设,完成1215㎡试验跑道建设及试验场内变压器迁移工作。三是在园区共完成6个企业18个不同型号农机产品的试验鉴定并出具了报告及证书,实现了自2019年以来连续四年递增,企业入场满意度达100%。

7.农机购置补贴业务指导专项,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8.35分。主要成效是组织完成购机补贴督查指导工作,由中心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4市组建督查组实施交叉督查机制,促推、提升购补管理水平、补贴农户满意度。

8.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补助费和护理费,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9.03分。主要成效是按时、按标准发放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补助费和护理费,共计5.56万元。因有两位退休干部于7月、10月去世,去世次月停止发放护理费,故未能全额支付预算金额。总体按时、按标准对专项资金进行发放,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9.大型会议费专项,自评结果二等,自评得分85.31分。主要成效一是举办了全区购机补贴工作大会,提高了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二是举办了全区高效机收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现场会,通过现场会和地头农机展示演示等活动,对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关键技术进行培训,加强种植、收获、秸秆综合利用等糖料蔗关键生产环节新机具新技术作业演示及推广应用。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3场会议未能如期召开。

10.残疾人保障金专项经费,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100分。主要成效是在规定时间足额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共计27万元。

11.因公出国出境费用,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0分。因新冠肺炎影响,年初安排15万元出国经费,年中调减15万元,调整后预算金额0万元。

12.对外合作与行业产业宣传,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8.48分。主要成效一是与中央或广西电视台合作拍摄制作视频3个,并推荐给中央或广西电视台播出。共播出视频3个,其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1个、广西广播电视台2个。二是与《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中国县域经济报》《中国新闻报》《广西日报》等报刊合作宣传,在报刊上刊登农机化文章11篇。早谋划、早布局、早行动,围绕中心重点工作,争取在新闻媒体多宣传报道农机化工作典型经验、创新亮点、突出成效,全力做好农机化宣传工作。

13.中国国际甘蔗生产机械化博览会,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9.4分。主要成效一是在2022年10月前完成会展服务招标,总投入429.95万元。二是在12月17-18日,2022中国—东盟农业机械暨甘蔗机械化博览会在广西南宁成功举办,期间,线上线下共有190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参展,展览规模达3.5万平方米,线上线下观展人员达32.21万人次。三是博览会向群众展示先进适用农机具,提高群众对农机生产的认识,现已成为广西与东盟合作发展的重要渠道。

14.办公楼公共维修专项,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4.86分。主要成效一是对思贤路、安吉路两处办公楼及周边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维修管理,共计使用18.4万元。二是改善了办公环境,中心工作人员对此很满意。

15.接待专项,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100分。主要成效是按照规定、根据实际业务开展公务接待活动,厉行节约,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16.农机化质量监督与标准制定,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7.46分。主要成效是为掌握我区现阶段在用批式循环谷物烘干机、乘坐式水稻插秧机和田园管理机的整体质量状况,制定《2022年广西批式循环谷物烘干机、乘坐式水稻插秧机和田园管理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成立质量调查工作督导组,开展调查人员培训、指导有关市完成区域内的用户调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调查项目。

17.办公设备购置,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9.99分。主要成效一是完成办公设备采购11项,政府采购应采尽采比率100%。二是按资产配置标准进行采购设备支出,提升单位运转效率。

18.行政事业管理和运行保障,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7.12分。主要成效一是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加强结对共建单位与对口联系村交流沟通。二是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举办文化体育交流活动及慰问少数民族党员群众等活动。三是合理安排行政管理服务支出,维护中心工作正常运转。

19.评审劳务费,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9.82分。主要成效是一是完成18个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高效机收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后补助项目验收,持续提高了项目服务水平。二是完成广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审核5632个,评审审核准确率、专家评审审核效率都较高。

20.农机鉴定检测业务费专项,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4.92分。主要成效一是通过项目财政资金的配套扶持,我区农机产品试验鉴定水平得到提升,降低了生产成本,实现了生产节本增效,对我区农机生产机械化起到极大推动作用。二是有效推动我区特色农业生产走上机械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科学发展道路。

21.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项目,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100分。主要成效是全年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国家政策,及时完成8人的抚恤金发放工作。

22.驻村帮扶工作费用,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9.49分。主要成效一是专项资金保障驻村工作队员4人的生活条件,保障覆盖率100%。二是认真落实党组织结对共建机制,组织我中心党员帮扶干部95人到乡村振兴联系点开展机关党建助力乡村振兴行动2次,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100分。主要成效是举办1期全区农机推广骨干人才培训班,统一组织骨干人才50余人,接受连续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农机推广骨干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本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对返岗后开展农机推广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起到积极作用。

24.高效机收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100分。主要成效是完成7个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核心示范基地建设,示范基地耕整地机械化率为100%、种植机械化率为100%、收获机械化率为76.2%,糖料蔗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为92.86%,达到预期指标“通过示范基地建设,提高示范基地综合机械化特别是机收水平。基地糖料蔗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其中机耕、机种、机收水平分别达到98%、85%、50%。”

25.全区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100分。主要成效一是通过项目财政资金的配套扶持,我区的水果、油茶、水产等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得到提升,降低了生产成本,实现了生产节本增效,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对我区农机生产机械化起到极大推动作用;通过项目建设,生产效率相较于传统生产方式有显著提升,并能够极大地降低劳动强度,解放劳动力,同时有利于我区农业生产向优质高效转变,具有较好的示范推广作用。二是通过示范基地建设,有效推动我区油茶、水果等优势特色农业生产走上机械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科学发展道路。总结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各具特色的优势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模式,为实现耕整地机械化、田间管理机械化、收获机械化、产地加工机械化、精深加工机械化提供样板参考,有效地探索了新机具、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对推动我区甚至我国的农业机械化进程具有积极意义。

26.政府补贴农机具专项,自评结果二等,自评得分86.20分。主要成效是持续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本年全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68.30%,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促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增加土地产出率,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因作业监测终端因系统系统未完善,无法在系统上办理,作业检测终端补贴数据无法统计。

27.定点帮扶项目,自评结果一等,自评得分99.60分。主要成效一是发展特色产业,助推乡村振兴。我中心部门预算安排30万元用于发展仁合村油茶特色产业,通过油茶精深加工和建设仁合油茶品牌,打造油茶全产业链,促进乡村振兴。安排地同村20万用于发展黑山羊产业,通过黑山羊种植带动脱贫户发展牧草种植、山羊养殖,促进地同村牛羊产业纵深发展,提升产业价值及影响力,进一步实现产业兴旺,达到乡村振兴。二是加强项目指导,提升项目质量。我中心专门成立定点帮扶办专职指导项目的实施,并安排懂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人员指导项目的推进,更好地协调指导项目的实施。

四、自评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自评发现的问题

1.部分指标值设置偏离率较高

例如,整体支出指标中的质量指标:提交标准制修订立项通过率≥90%,实际完成值为71.43%。已报批7项标准规范,已获得批准发布5项标准规范。提交标准制修订立项通过率71.43%。存在指标值设置过高的问题。

中国国际甘蔗生产机械化博览会项目中的质量指标:参展企业≥100家,实际完成值为190家;整体支出指标中的社会效益指标:每个创新示范基地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环节年减少用工量≥100个,实际完成值600个用工量,均存在指标值设置过低的问题。

2.部分指标设置未考虑实际实施难度

例如,政府补贴农机具专项项目中产出指标的数量指标:作业监测终端补贴数量≥1500台,实际完成值0台。因作业监测终端因系统系统未完善,无法在系统上办理,作业检测终端补贴数据无法统计。该指标设置未考虑实际工作实施难度,造成无法实现预期目标。

3.因新冠肺炎疫情部分工作无法开展

例如,培训专项项目中产出指标的数量指标:举办培训班期数≥20期,实际完成值18期;大型会议费专项项目中产出指标的数量指标:召开会议次数4次,实际完成值2次。因新冠肺炎疫情未能如期举办全区农机化统计业务培训班、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业务培训班、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查指导培训班,共计3期培训班;全区农机化工作年终总结大会、全区农机安全工作会议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共计3次会议。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调研力度,对重要项目和关键预算绩效目标坚持案头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深入一线开展农机化项目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大农机化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教育和实践锻炼,促进提升全区农机化系统干部业务水平,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三是科学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既要参考历史标准,又要考虑环境因素,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做到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值。

五、自评工作建议

一是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建议加强对预算绩效目标的专人培训,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对预算项目实施跟进督促,专人专项负责,保障项目按期完成。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此次绩效自评结果主要以我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的形式体现,自评表及自评报告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我中心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对有效支出安排预算、低效支出压减预算、无效支出进行问责,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自评结果将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并按照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编入本部门决算,同步抄送自治区人大财经委,依法予以公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根据我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项目自评汇总表

文件下载:

项目自评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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