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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机中心2020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5-12 09:00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反馈,2020年社会评价中群众对自治区农机中心提出的意见建议共16条,其中,热点难点工作的意见建议5条,定点帮扶满意度评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4条,有业务往来联系的区直部门的意见建议4条,本系统干部职工评议3条。经梳理归纳,主要集中在:加强农机示范推广、加强定点帮扶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市县支持力度等5个方面,反映出社会大众对我区农机化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我中心高度重视反馈的意见建议,由中心绩效办牵头,会同各部室共同梳理归纳,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非建设性意见进行情况说明,对工作中需要加强改进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经研究,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加强农机示范推广

(一)意见建议。

根据意见建议内容,社会群众希望农机中心能够结合广西实际,引进、支持研发更多适用农机具,示范推广更多农机新技术、新机具。

(二)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广西农业生产机械化需求调研。重点对桂西北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需求进行调研,编制《2021-2023年农机产品需求与科研导向目录》,向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反馈《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技术装备薄弱环节目录》《丘陵山区机械化生产技术装备需求目录》修改意见,报送《广西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争取国家部委支持。二是积极争取农机具研发支持。主动与自治区科技厅对接沟通,争取农机研发立项支持。在“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首次增加农机专项,为支持企业研发攻关适宜广西丘陵山区特色的农机具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加强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力度。紧盯我区丘陵山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关键环节,遴选、引进先进适用的机具和设施设备,通过举办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田间日”培训班等方式进行推介、推广。

(三)责任部室及完成时限。

责任部室:科技推广部

完成时限:20211130

二、加强定点帮扶工作

(一)意见建议。

群众反映的4条意见建议主要内容集中在政策补助、基础设施建设和定点帮扶工作落实上。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动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干部,进村入户走访宣传,加强低保补助等国家扶贫惠农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主动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为定点帮扶村争取道路修建指标逐步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三是积极开展“结对帮扶”。组织中心党员干部与脱贫户“结对帮扶”,走访入户加强联系沟通,并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与帮扶户多交流,积极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三)责任部室及完成时限。

责任部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11130

三、加强基层业务培训指导

(一)意见建议。

根据意见建议内容,本系统干部职工提出希望中心多下基层指导工作,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培训,能够通过平台、APP等方式进行技术指导。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今年,我中心结合部门财政预算和农机化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业务培训,如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田间日”培训班、水稻机械化技术培训班、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业务培训班、农机考试员培训班、农机检验员培训班和农机化统计业务培训班等。下一步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切实抓好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优势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项目、高效机收基地建设项目和基层体系建设项目、平安农机创建等项目活动,组织业务骨干到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工作。二是努力拓宽培训渠道。积极谋划网站版块、微信公众号版块建设,通过开设网络直播培训等方式,扩大专项业务培训覆盖面。

(三)责任部室及完成时限。

责任部室:人事部牵头,各部室配合

完成时限:20211130

四、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一)意见建议。

群众提出大型机械补助金额少,如:一台甘蔗收割机补助金额比例不到购买价格的一半,建议补助金额达到购买金额的60%左右。

(二)情况说明。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规定,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机具依据同档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不能超过国家补贴限额,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糖业发展的支持政策,推动我区糖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区甘蔗收获机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占比达到30%的基础上,实行自治区累加补贴,自治区累加最高补贴额达到25万,单机国补、区补累加最高额度达到65万,已是全国最高水平,不宜再提高。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结合广西实际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五、加大市县支持力度

(一)意见建议。

群众建议给当地部门多拨一点办公设施、甘蔗焚烧、蔗叶还田等方面的项目经费。

(二)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级财政负责解决本级部门财政资金需求。自治区农机中心作为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资金只能在本级使用。县乡级部门办公经费建议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解决。我中心没有甘蔗焚烧、蔗叶还田项目,如有项目经费需求建议关注每年中央、自治区等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条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六、整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整改工作自觉性。社会评价是强化绩效与责任意识,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强化公众监督,改善政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各部室要高度重视社会评价中群众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把群众监督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和改进业务工作的强大动力,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对留有联系方式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联系沟通,同步告知意见承办情况;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内难以解决以及因不了解政策而反映的意见,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各责任部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做到整改到位、整改到底。各部室要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统筹推进,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好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

(三)强化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中心绩效办将不定期对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责任部室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并公开通报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各责任部室要加快推进整改进度,确保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在20211210日前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及佐证材料报送中心绩效办,以便及时汇总向社会公布并上报绩效管理云平台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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