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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9 14: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网站(http://njfwzx.gxzf.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中心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优化制度机制,细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分别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网站、“广西农机”微信公众号、“广西农机”微博、自治区档案馆、广西图书馆、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平台公布有关政府政务信息,并采取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电子文档公开和纸质文件公开相结合,及时更新已公开内容。2023年中心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5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2条、人事类信息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067条、财政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1052条。“广西农机”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401条,“广西农机”微博共发布信息300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中心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为社会公众申请我中心政府信息提供指引。2023年,我中心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份,其中线上申请0份,纸质邮寄申请0份。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中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中心办公会及有关专题会议上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分管领导任组长,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区农机化系统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涉密事件,涉密率为0。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中心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网站、“广西农机”微信公众号和“广西农机”微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关政府信息同步到自治区政府网站、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平台进行公布。同时履行政务新媒体建设的各项职责,按要求做好管理和维护,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全年安全运行,无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及保密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安全。采取线上内容巡查和定期工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全年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但与公众需求期望相比,仍需进一步强化。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样化等问题。下一步,我中心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二是全面梳理政务公开评估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常态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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