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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2021-02-22 16:20     来源:桂农机办[202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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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农机中心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和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农机鉴推〔202116号)要求,决定全区统一开展农机3·15”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凝聚行业力量,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升和农机用户依法维权,保障春耕生产,助力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持续打造农机3·15”品牌。

二、活动主题及内容

(一)活动主题:提质增效,减损护农

(二)宣传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法规、投诉指南、投诉维权、典型案例、识假辨假及农机具购买使用维修常识等。

三、活动方式

各地根据实际,统一活动主题、统一活动时间、统一活动标志、共享活动资料,可采取线上线下线上与线下同步开展“3·15”活动。

(一)采取“线上”方式进行。以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为主体,自治区农机化服务中心网站为基础,市级农机化网为辅助,同题同步宣传;以图文+短视频方式+投诉机构查询+电话投诉受理和维权咨询服务等方式提供线上服务;各市、县(市、区)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联合行动,以网站平台为基础、微信公众号、短信推送配合等方式,扩展用户参与度;自治区农机中心向各市、县提供主题专栏链接和微信公众号,方便群众点击浏览。

(二)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活动主要围绕政策法规宣传、知识技术普及、投诉维权服务等内容,以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展示名特优农机具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

四、活动安排

315日上午,自治区农机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时启动,开辟活动专栏,挂出主题飘窗,陆续发布宣传资料。各地可向自治区农机中心网站或当地农机化网发布图文、视频等活动信息。各市、县级投诉机构实行投诉电话专岗人员值守,开展实时投诉咨询与受理服务。网站首页宣传持续到3月底,过后继续进行常态化宣传。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化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措施,明确活动人员、落实活动职责,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咨询活动。统一行动步调、鼓励特色创新,做好线上线下投诉受理和咨询服务,组织人员及时接收、处理线上和电话等远程咨询及投诉。

(三)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机质量监管政策和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机消费者依法购机和维权意识、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信息宣传员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发表新闻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效果。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市于 326日前将辖区内活动图片、活动报表(见附件)和本市活动总结,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到自治区农机中心标准与信息化部。联系人:孙勇军,联系电话:0771—3112041,邮箱:gxnjzljd@foxmail.com

附件:2021年广西农机3·15”活动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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